今天在遠見雜誌1月號看到一篇文章,標題是「Web2.0 只能嫁入豪門做細姨?」,裡面談到了幾筆知名的Web2.0交易事件,像是無名小站以2200萬美金把自己賣給雅虎,Youtube以16.5億美金把自己賣給Google等等…,另外還提到一個交友網站FaceBook也謠傳可能會被雅虎用16億美金收購。為什麼呢?Web2.0網站真的只能賣掉自己嗎?文章中提到一個看法,就是這些Web2.0的網站大多是空有流量但卻沒有好的營運與獲利模式,因此,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讓人買走。…
該文章中還整理了一個表格,詳細列出過去幾年來,Web2.0網站被收購的情況,像是雅虎於2005年3月收購了Flickr、2005年12月收購了del.icio.us,以及2006年12月收購了無名小站。另外Google在2003年2月收購了blogger.com、2006年10月收購了YouTube等等…
除了一些為人所知的Web2.0網站之外,部落格的經營也是類似的情況,像是TechCrunch就曾經遇到有創投公司捧著500萬美金上門,但是創辦人Michael Arrington為了堅持編輯自主性,說不賣就是不賣。
到底Web2.0會不會變成Bubble2.0(泡沫2.0)呢? 就現在看起來…似乎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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