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新)全面移除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影片
2007.06.22 新增:剛剛筆者打電話到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02-27813888)詢問關於此篇文章中所提到的問題,製作單位的說法蠻友善的,筆者整理如下:
- 自己側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影片,因畫質上較原始節目影片來的模糊,在沒有商業販賣行為的前提下,若是上傳到YouTube或是I’m Vlog等等影片網站時,須加註該影片版權屬於中視超級星光大道,並且說明該影片用途僅限於用來宣傳。
- 於部落格中轉載任何關於超級星光大道節目的影片,需加註該影片版權屬於中視超級星光大道。
若是有做到以上兩點,超級星光大道的製作單位說部落格的宣傳對節目的影響很大,可以讓更多朋友了解該節目,因此並不會對部落格與網友進行提告動作。也因此,筆者等會會把之前拿掉的影片再放回來…,也請大家放心轉載影片,但請記得一定要註明影片版權屬於中視超級星光大道。
之前在聯合新聞網看到一則新聞:側錄超級星光大道上網 違法,本來還在猶豫該不該全面移除部落格裡面的相關影片?剛剛又看到友站重灌狂人的一篇新文章側錄「超級星光大道」放到YouTube、Vlog,違法!,因此,剛剛筆者決定移除部落格中所有從YouTube和Vlog轉貼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影片。希望有在自己部落格理面轉貼該節目影片的朋友,要看看側錄超級星光大道上網 違法這篇新聞,尤其是新聞中提到的這段話:
國內最火紅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每周一播出,立刻被側錄上傳至各大影音網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說,側錄行為已違反著作權法,擬參考港、星的作法,發動歌迷協助官方蒐證,追查違法分享的影音數位檔案來源,打擊盜版行為。智慧局官員說,如果中視提出告訴,側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內容並上傳至影音網站的人,未經中視授權,就會吃上官司。
雖然筆者並沒有側錄節目內容,但也非常重視重段文字所帶來的警告訊息,因此,決定全面移除跟該節目內容有關的影片,希望有在自己部落格上放置超級星光大道節目的朋友,也要慎重考慮是否像筆者一樣全面移除該節目內容的影片 (即使影片並非由你側錄或是上傳),要不然最近超級星光大道真的是太紅了! 是非也多~ 還是盡量少跟超級星光大道沾上邊,以免到時後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筆者的部落格中原先有轉載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影片的文章如下,已經將影片連結替代為連結已刪除。
喜歡這裡嗎? 歡迎訂閱酷玩意部落格。
如何訂閱RSS

Carrie | June 20th, 2007 at 5:10 pm
喔喔~我那裡也有幾則星光幫的文章(當然有影片,雖然也不是我側錄上傳的)囧!
那……我也把他刪除好了,唉……
回。到。原。點 | June 20th, 2007 at 5:32 pm
公告│全面刪除超級星光大道相關文章!…
……
Carrie | June 20th, 2007 at 5:42 pm
我有引用你這篇文章,但是居然沒顯現耶@_@
我過來跟你說一下喔^_*
andytn | June 20th, 2007 at 8:21 pm
搞的我都想要移了
雖然已經沒什麼星光流量了
但要殺文章還是有點不太爽
avdio | June 20th, 2007 at 10:04 pm
原來如此阿..
還有
感謝你的支持
moko才能順利當選第十六次藍眼觀注的no.1
沒有你就沒有今天的http://avdio.blogspot.com/
好手 | June 20th, 2007 at 10:15 pm
好險,我在網站上面隻字不提這些人的名字^^”
哈哈哈王子 | June 21st, 2007 at 12:45 am
雖然說智財局說的沒錯
不過這也太矯枉過正了吧
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老爸網路觀察室 | June 21st, 2007 at 2:00 am
影片是大大側錄的嗎,大大也太強了,是不是可以用搜尋關鍵字的方式連至影音撥放的地方
哈哈哈王子 | June 21st, 2007 at 11:15 am
Coolpeter 寫的是「雖然筆者並沒有側錄節目內容,但也非常重視重段文字所帶來的警告訊息,因此,決定全面移除跟該節目內容有關的影片,希望有在自己部落格上放置超級星光大道節目的朋友,也要慎重考慮是否像筆者一樣全面移除該節目內容的影片 (即使影片並非由你側錄或是上傳)….」
V怪客 | June 21st, 2007 at 5:43 pm
酷兄,你的名字在一堆人頭照中實在很突出,不注意到你很難。
特地來跟你打聲招呼,發覺你的文章很多都很實用,編欄技術也很棒,以後希望多給我ㄧ些改進的意見。
yugu | June 22nd, 2007 at 12:44 am
感覺這樣一點也沒有web 2.0的精神
V怪客 | June 22nd, 2007 at 8:40 am
沒有這些轉貼影片,超級星光大道會這麼紅嗎
web 2.0的威力與精神確實都淪喪了
法令跟不上時代,悲哀
Jim | June 22nd, 2007 at 11:34 am
節目本身自己不是也常重播網路火紅片段
所以只有一句成語最貼切
過河拆橋~
小飯包 | June 22nd, 2007 at 4:49 pm
真的是很芭樂!!
別說這些側錄沒有帶來更多的人流給中視~
節目人氣紅了,就開始大談智慧財產@@
CoolPeter | June 22nd, 2007 at 6:26 pm
To andytn:
唉~當初要移除影片我也覺淂很不爽! 不過~看到越來越多朋友也蠻不滿的,我剛剛打電話到製作單位了,然後,我把對話的內容整理在本文中,給大家做個參考吧~
To avdio:
恭喜你入選喔 ^^ 也謝謝你常來這裡晃晃~
To 其他朋友~
現在要趕著出門~晚點回來再回留言~ ^^”
哈哈哈王子 | June 22nd, 2007 at 7:46 pm
記得智財權的規定是不告不理
所以除非中視提告
不然智財局於法不合是管不著的
CoolPeter | June 22nd, 2007 at 10:24 pm
To 大家~
當初是我怕麻煩,就直接刪影片了,應該要先打電話去製作單位詢問的…,如果這篇文章造成大家刪了影片,真的是很不好意思~ 不過,至少現在可以光明正大的放影片而不用怕哪一天被抓包了… ^^”
To 小飯包,Jim,V怪客~
不曉得當初這篇新聞的採訪動機~ 如果今天製作單位才很嚴苛的禁止部落格轉貼節目影片,那真的是很…,不過,至少今天打電話去製作單位,可以了解到他們還是很在乎網路的傳播力量,也很善意的面對轉貼與側錄的行為,所以~ 至少大家現在開始可以不用怕哪天因為超級星光大道而被告了~
CoolPeter | June 22nd, 2007 at 10:32 pm
To 老爸網路觀察室~
影片不是筆者側錄的,不過~經詢問後,即使是側錄後上傳至影片網站,只是畫質不好、沒有商業行為的販賣,並且註明出處,還是可以使用的~
To V怪客~
謝謝你的讚美~ ^_^ 筆者之後會繼續寫文章的~ 有控記得回來看看喔~
小可 | June 25th, 2007 at 2:30 pm
不會被告 那就好 那我就放心不移除了…
CoolPeter | June 28th, 2007 at 11:25 pm
嗯嗯~小可繼續放~不用移除了 ^^”
不過~這又讓我想到~我之前還移除了兩個youtube上的影片~
等等要記得補回去~
公告│全面刪除超級星光大道相關文章! » 回。到。原。點 | March 1st, 2008 at 12:50 pm
[...] 剛剛在聯播看到重灌狂人的這篇文章和酷彼得也決定全面刪除他部落格裏所有關於超級星光大道的文章與影片檔,凱莉我也決定起而效法,免得哪天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唉……這下真的覺得有很多文章都不能碰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