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6的蘋果日報A8版刊出一則關於買屋買到凶宅的新聞,標題是「買到凶宅 屋主被瞞9年 房價腰斬賣不掉 控仲介詐欺」,新聞中提到台中某個婦人九年前花了280萬買了一棟公寓,結果最近才發現該屋是兇宅! 房屋價錢就變成市價的4成到五成左右,而除了金錢上的損失之外,精神上的壓力可能還更大~ 但還好該名婦人有保留房屋買賣合約書,該合約書中有記載當初購買該屋的時候,並無任何 「非自然身故」事項,因此該婦人屬於買賣前不知情,依法可以在10年內提出民事賠償。

不過! 為了避免這種遺憾的事情發生,大家可以提醒自己或是身邊的朋友,多多注意底下五點事項與,以避免買到凶宅!另外,還整理了19個買賣房屋與租屋的相關資源網站,讓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找相關資料:

  • 詳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要求「非自然身故」選項如實填寫
  • 多方打探詢問,例如大樓管理員、街坊鄰居、當地鄰里長、轄區派出所
  • 可查詢「台灣凶宅網
  • 保留買賣合約書,如遇買賣糾紛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 在合約書註明「若為凶宅可無條件解約、退款」

另外,底下幾個網站,除了該公司承接的房屋買賣之外,也會提供大家買屋須知,除了關於房屋買賣的相關知識,也會有目前房市的景氣訊息,大家也可以參考看看~平常就可以多關心一下相關訊息,這樣機會到的時候才能夠買到物超所值的好房屋喔!